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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科艺仪器维修部(以下简称”维修部”)有权根据下列所述的任何一项情况向客户交到”维修部”的产品及/或配件(以下称”产品”) 收取人工及维修费用或拒絶维修:a)”产品”曾经由非授权人士或店铺维修及/或更改。b)”产品”因受意外、非常使用或非正常情况误用、损毁、疏忽、滥用、入水、火烧及其他人为因素而导致损坏或损毁。c)未能提供”产品”有效的购买证明。
  2. 客户在交回"产品"时需出示SR(”Service Request",下称"维修单")或MQ("Maintenance Quotation",下称"报价单")。任何人士如未能出示有效"维修单"或"报价单","维修部"是有权拒絶交回"产品"。其次"维修部"在交回"产品"时只需核对"收据"上的数据和"产品"相符便可,并毋责任核对"产品"主人身份。
  3. 如"产品"在"收据"开单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未被领取,"维修部"便有权自行处理有关此类过期"产品"。这包括仍在或不在保养期内的"产品";已支付或未支付维修费用的"产品"。客户到时不可因此而对"维修部"作出反对及追讨责任。
  4. 检查/修理/手续费用恕不退回。所有被更换的零件归"维修部"所有,不会退还给客户。
  5. "维修部"絶不负责对任何客户、人士、公司及集团因维修延误或已维修的"产品"失效或失误而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,不论失效或延误是由于设备故障、员工遗漏、疏忽或任何其他行为或原因所导致。
  6. 所有保养期不包括或不在保养期的维修服务或特快维修,均会收取,如需更换零件,将另行报价。
  7. 其他维修条款请参考原制造商之保养条款。
  8. 三个月的有限保障, 光学镜片、消耗品、人为或环境因素导致损坏除外(诠释请以A&P为准)。
  9. 从报价之日起14天内 。